2016年4月26日,中信银行台州三门支行成功堵截一起使用伪造单位印鉴出具虚假证明的案件。
该支行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02000532541XXXX,金额为壹拾万元整,该票因第5手被背书人栏条形章加盖不清被退票。于2016年4月26日再次收到该票据的委托收款,支行审票人员发现该票据所附证明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和银承背书栏内签章不符。随后,审票人员立即向会计经理汇报,并与会计经理一起再次将证明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折角与托收银承的背书处进行比对,证明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略为偏大,字体也略有不同。在确定该持票单位伪造背书印鉴出具虚假证明后,我支行办理了退票处理。
目前,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过程中,由于票据瑕疵需要相关背书人出具情况说明的现象较多,但一部分持票人联系前手怕麻烦或者联系不到前手出证明等各种原因,会采用一些伪造或者扫描背书印鉴与公章等不正当的高科技手段来伪造证明,且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让银行人员防不胜防。因而,各行在受理银承委托收款时,在认真审核票据的同时,要提高对辅助证明的审核,务必要核验相关证明上加盖的预留印鉴,避免产生各种经济纠纷,甚至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