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于保险作用的重视,保险越来越普遍地走进大家的生活。为普及金融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认知保险、用好保险,泰康人寿提醒您,保险合同中有3个“期”很重要,您一定要牢记:
犹豫期
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15/2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犹豫期是从消费者收到保单合同开始计算的,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
如果在犹豫期内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等待期
等待期说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3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等待期从保单生效期开始计算,通常大部分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均有等待期的约定。
宽限期
宽限期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可以晚交保费的权利,具体来说是在首次缴纳保险费后,如果投保人在以后某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宽限期一般从约定缴费日次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