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自2009年起,S女士在新华保险陆续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多份保险,十几年间,部分续保,部分退保,部分失效。2021年初,新华保险台州中支续期服务人员为其整理家庭保单,告知2份保单已失效,且家中未配备健康险,建议其办理复效并附加医疗险,经考虑,S女士同意复效儿子的年金险。2021年1月28日,续期服务人员上门协助其办理复效,再次建议其本人办理复效,并且搭配医疗险,但S女士拒绝。
2021年3月22日,S女士的先生联系台州中支续期服务人员,告知S女士患重病,咨询能否理赔。十分遗憾,S女士只购买了年金险,未配备健康险,无法理赔。
二、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由此可见,能否理赔,关键在于是否在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理赔资料是否完整。
三、特别提示
1、犹豫期内认真查看保险合同各要素及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新华保险客服热线或前往当地柜面咨询;如确实不符合个人需求,可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
2、保险产品根据保险责任/给付条件不同,可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根据设计类型,可分为:普通型保险、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型保险、万能型保险等。
一个险种往往难以解决人生中可能遇到的全部问题,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产品,做好主附险搭配,才能最大限度在未知风险来临时从容应对。
撰稿人: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