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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来源:财富台州网  作者:财富台州网  日期:2021-08-26   [字体: ]

 一、案例简介

客户C先生于2020年5月投保新华保险保障型产品,一年后续保时,C先生不想继续持有,认为交20年时间过长,要求退保,随后咨询业务员W女士,W女士告知若坚持退保,只能依照现金价值表获得一年末现金价值。

C先生这才回想过来,早在W女士送保单时就已明确告知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犹豫期过后退保金额依据现金价值,各年末现金价值均在保单中列明,且在该保单现金价值页面上手写了“现金价值=退保金额”,经过W女士对该保单的保障情况进行再次专业分析后,C先生选择继续持有。

二、案例分析

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第(二)条规定: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下统称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该指导意见中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第(四)条规定: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上述案例中,W女士充分重视消费者C先生的知情权,不仅在投保时告知犹豫期外退保是按现金价值退的,而且对“现金价值”这个行业术语以通俗易懂的文字“等于退保金额”进行讲解。

三、特别提示

1、在购买保险时,对自己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要及时咨询。

2、要对健康状况进行如实告知,不可隐瞒。

3、拿到保单后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内容及黑体字部分;要明白合同有效,口头承诺无效。

4、看现金价值表,即未到保险期限时退保可拿回的金额,假设中途不愿继续持有,能否接受部分损失。

5、认真对待犹豫期,在犹豫期内看懂保险条款,确定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有异议,在犹豫期内退保,保费不受损失。

 撰稿人: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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