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混淆交费期和保障期而引发的保险消费纠纷层出不穷。部分保险消费者对此不理解,认为保费已经交满,作为投保人的义务已经结束,急用钱或不想继续要保障了,保险公司就应该退还所交保费,并且会通过网上或一些短视频渠道了解片面信息,做出冲动决定,损害自身权益。作为保险消费者应了解保险基础知识,明确自身保单权益。
一、交费期限≠保险期间。
1.交费期限:投保人交纳保费期数;即投保人在该期间内承担交纳保险费的义务。
2.保险期间:从保险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时间;即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保障责任的时间。保险期间未结束,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可参考保险合同中所附的现金价值表)。
二、犹豫期内要阅读保单,特别是保单要素、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内容。
犹豫期: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含电子保单)后10日(或15日)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在此期间退保,保险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费。犹豫期外退保,按现金价值退,可能会有损失。
三、宽限期是权利同样也是限制,超期交费会造成保单失效,重新计观察期。
1.宽限期:是指寿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费,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宽限期为60天,并非两个月。
(供稿人:陆云)